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21日18时发布公告,自21日5时起,青岛市主城区范围空气质量指数(AQI)超过200,空气质量重度污染,首要污染物为PM2.5。
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21日18时发布公告,自21日5时起,青岛市主城区范围空气质量指数(AQI)超过200,空气质量重度污染,首要污染物为PM2.5。预计不利气象条件持续3天以上,青岛市空气质量(AQI)指数将持续超过200。
根据《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,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于12月21日18时发布预警并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。根据《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,我市火电、钢铁、建材、化工、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,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%以上;主城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%以上。
青岛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响应,组织对燃煤锅炉、机动车排放、工业企业、物料堆场、餐饮业油烟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,建筑、市政、园林绿化等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、车辆保洁设备等监督检查,开展查执法,查处上行驶的冒黑烟、无环保标志和黄标车,加强对露天焚烧树叶、秸秆、垃圾等废弃物以及露天烧烤执法检查。
同时,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,患有哮喘病、呼吸道疾病、心脏病、肺病等易感人群以及婴幼儿、老年人减少户外活动。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。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,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少开私家车,减少交通拥堵,停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。(朱颖)
网友评论 ()条 查看